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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环芳烃检测 PAHs (AfPS GS 2019:01 PAK)

自2005年在德国发现铁锤手柄中含有大量的PAHs后,含PAHs的产品引起了大众的关注,此后,又不断有此类案例发生。2007年11月德国 ZEK-01-08号文件对PAHs作出要求,要求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测试,对16项PAHs进行管控,该规定于2008年4月1日生效。

为顺应新的PAHs要求,在2011年9月ZEK会议上,德国技术设备及消费品委员会(AtAV)委员会同意将原有的PAHs列表清单从16项扩大成18项(新增苯并[j]荧蒽和苯并[e]芘两项物质),适用于所有产品的测试。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 于2011年11月29日公布了新标准ZEK 01.4-08文件,要求已取得GS Mark认证的产品,于2012年7月1日起强制要求18项PAHs;自2012年7月1日起发行的GS Mark 认证证书须符合新版ZEK 01.4-08规定,原ZEK-01-08在2012年6月30日后失效。

2014年8月,ATAV公布了新标准AfPS GS 2014:01 PAK对消费产品中的PAHs进行管控,新标准已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强制执行,ZEK 01.4-08 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后失效。

多环芳烃检测:多环芳烃(PAHs)是指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的一类有机化合物。多环芳烃是分子中含有两个以上苯环的碳氢化合物,包括萘、蒽、菲、芘等150余种化合物,在矿物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木材、纸以及其他含碳氢化合物的不完全燃烧或在还原状态下热解而形成的有毒污染物质。    

多环芳烃(PAHs)具有致癌,致突变和致畸性,主要用于电子、电机,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汽车塑料、橡胶零件、食品包装材料、玩具、容器材料等等消费性产品中。欧盟国家多环芳香烃76/769/EEC指令、美国US EPA、德国食品及日用品法 (LFGB) 德国GS认证将多环芳香烃(PAHs)测试列为强制要求 。根据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签发的ZEK 01-08号文件,德国AtAV委员会(技术设备及消费品)决定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测试,该项规定于2008年4月1生效,届时所有GS标志认证机构将开始加测PAHs项目,不能通过PAHs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GS认证标志而顺利进入德国。对于2008年4月1日前已认证的产品,必须在1年内进行针对PAH的风险分析,如不能符合PAH相关规定则撤销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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